各部门:
为落实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夯实全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储备,充分发挥专业人才智力支撑作用,助力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此前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两批次全市知识产权人才备案工作,本年度人才备案工作由新乡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承接统筹,本次备案统一为新乡市第三届知识产权人才备案。现就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无违法违纪、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未受过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3.关心新乡市知识产权领域,能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参与知识产权建设工作。
(二)专业条件
1.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工作的研发人员、管理人员。
2.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承担科研教学工作的教师、科研人员,以及负责科研、知识产权统筹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
3.法律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持有专利代理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对应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材料报送
1.请各申请人认真填写《新乡市第三届知识产权人才库备案表》,(以前入库人员的信息如有变动仍需填报提交)。
2.申请表请于8月31日下午5时前发送至邮箱kyccg@hait.edu.cn,邮件以“知识产权人才备案+姓名”命名。
联系电话:3691212
科研处(学科办)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