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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的通知
    2026-09-04 15:43     (阅读次数:)

    各部门:

    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经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我校获13项资助计划立项、10项指导计划立项,立项率达64%,创历年来最好成绩。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 3 万元。

    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承担学校可统筹使用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及事业收入给予支持。学校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提供科研条件支持。

    2.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 2 个年度,2027年度项目应于 2028 年 12 月底前完成。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执行满一年(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随时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称“云平台”)申请结项。

    3.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预算执行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 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豫财科〔2021〕5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若干措施》(教科技〔2026〕111 号)等有关财务、科研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科研经费。

    4.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结项条件等见附件),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

    5.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校科研处网站下部链接),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6版),于2026年9月15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6.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与项目执行、结题情况将作为管理办公室核定下一年度各单位项目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联系科室: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电话:3691212


    科研处(学科办)

    2026年9月4日



    附件【关于公布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及结项材料.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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