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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教师刘琳霞荣获“2015年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2015-09-01 09:37     (浏览次数:)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5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工〔2015〕29号)文件,对201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教师刘琳霞荣获“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校工会高度重视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经过层层选拔,最终产生2015年度校“十大师德标兵”:王敏、刘丹、刘玉堂、刘琳霞、张希玲、李燕、杨保海、陈芳、崔国明、韩丹(按照姓名笔画排序)。同时,根据综合评议结果,向省教育厅及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推荐刘琳霞为2015年省级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候选人。

    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及我校“十大师德标兵”,是我校教师的先进代表。他们集中体现了我校广大教师严谨治学、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为全校教职工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校工会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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