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0年,是我校各项工作加快发展并取得显著实绩的一年。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部门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拟于近期对2010年度先进部门进行表彰。请各部门(单位)对照先进部门评选条件,认真总结本部门(单位)工作,积极参加评选。所有参选部门,请于1月10日(周一)下午6:00前,将本部门(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稿或电子稿报送到平原路校区北区办公楼203房间(联系电话:3691222,邮箱:cgh1155@126.com)。过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先进部门的评选。
附件: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先进部门评选暂行办法
校综合办公室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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