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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校合同制人员参加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2017-06-27 17:57     (阅读次数:)

    各部门:

    接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通知,我校合同制人员需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新人社专技〔2017〕6号)要求参加培训。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已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系统审核的我校人事代理和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二、相关要求

    (1)未参加过培训的,凭个人身份证号和个人证书管理号登陆网上平台(网址:http://xxzj.ghlearning.com/Home)注册学习,注册时“所在单位”栏选择“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注册人员请到人事处申请证书管理号。

    (2)因特殊原因未参加2016年公需科目培训的人员,须登录“新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选择“2016年度”培训班进行补学。

    (3)已参加过往年培训的人员使用原有的账户登陆网上平台完成2017年度学习,并按文件要求完成证书登记审验工作。

    (4)证书审验工作从7月1日开始,截止12月底。参加2017年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在9月5日前完成培训学习,并与9月10日前将学习合格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提交至人事处,逾期不再办理。

    咨询电话: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3072189

    校人事处:3691057   3691054

                                         

                 人事处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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