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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通知
    2017-09-25 08:54     (阅读次数:)

    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和校党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院党字〔2017〕21号),为全面落实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规范如下:

    1.教务处负责每学期期初列入教学计划,统一安排。

    2.社会科学部根据教育部每学期下发的“形势与政策教学要点”负责组织集体备课,确定授课专题,按学年组织全校学生统一考试。

    3.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负责对教学过程的监督。

    4.各系负责组织教学。每学期前两周内制定形势与政策课排课计划,交教务处;授课结束后填写《河南工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授课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社会科学部各一份。

     

    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

    附件【河南工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授课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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