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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校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11-22 14:50     (阅读次数:)

    各院(部):

    根据《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校〔2019124号)相关规定,为加强对我校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客观评价科研机构的工作成效,促进科研机构在学校科学科研、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决定对校内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进行考核。

    一、考核范围

    学校各级各类全部科研机构,包括省级工程技术科研中心、市重点实验室、市工程技术科研中心以及校内科研机构等。

    二、考核办法

    按照《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文件规定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按《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文件规定,各科研机构填报《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并提交佐证材料,负责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校内各院(部)审核所属科研机构的《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并在考核表上加盖部门公章,于1128日前汇总报科研处。

    3.考核材料公示:时间安排在123日前。

    4.考核材料评审: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核,时间安排126日前。

    四、材料要求

    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审核材料含《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和佐证材料,纸质材料简装(一式三份),电子材料(PDF)一份。

    另,各院(部)需提交《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以上材料由院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如逾期未报按不合格处理。

    五、联系方式

    1.接收地址:科研处C0821

    2.邮箱:kycxm@hait.edu.cn

    3.联系电话:3691212

    4.联系人员:范老师。

     

    科研处

    20191122

     

    附件【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关于印发《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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