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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学校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11-23 08:49     (阅读次数:)

    各院部:

        根据《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校〔2019〕124号)相关规定,为加强对我校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客观评价科研机构的工作成效,促进科研机构在学校科学科研、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发挥充分的作用,决定对校内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进行考核。

        一、考核范围

        学校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包括省级工程技术科研中心、市重点实验室、市工程技术科研中心以及校内科研机构等;新成立的“河南省线缆结构与材料重点实验室”和“新乡市线缆阻燃耐火研究与测试重点实验室”暂不参与本次考核。

        二、考核办法

        按照《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文件规定进行考核。每一项考评材料仅供一所科研机构使用,重复使用均不计分;机构成员以2020年度机构人员确认名单为准。

        三、考核程序

        1.按《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文件规定,各科研机构填报《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并提交佐证材料,负责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校内各院(部)审核所属科研机构的《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并在考核表上加盖部门公章,于12月1日前汇总报科研处。

        四、材料要求

        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审核材料含《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和佐证材料(需附目录,论文仅需检索页或收录证明及论文首页),纸质材料简装(一式一份),完整版电子材料(PDF)一份。

        另,各院(部)需提交《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以上材料由院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如逾期未报按不合格处理。

        五、联系方式

        1.接收地址:科研处C0821。

        2.电子邮箱:kycxm@hait.edu.cn

        3.联系电话:3691212。

        4.联系人员:范老师

     

        科研处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关于印发《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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