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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2012-03-20 18:01     (阅读次数:)

     为充分展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成果,深入交流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工作经验,凝聚和激励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队伍,进一步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成果奖评审。现将2011年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学科范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2.申报成果类别:学术专著、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包括工作成果)三类。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是:规定时间段内在国内学术刊物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第一作者所在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

     3.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4)申报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研究成果者。

     4.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成果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材料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成果奖纳入社会科学成果奖励范围管理。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成果申报的审核,在确认申报者资格和所报成果符合评选要求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成果奖申请书》电子稿和一式2份打印稿。

     2.《河南省教育厅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成果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稿。

     3.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件审验后当场退回。著作类成果复印内容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全文及其他相关内容。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5.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复印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5月21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实字2#212室

     联系电话:3691212

    科研外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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