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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处关于2016年财务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12-06 16:13     (阅读次数:)

    校内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我校本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及时编报我校财务决算报表,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年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账

     各部门报账人员要认真清理2016年发生的所有各项经济业务收支事项,尽快到校财务处上交收入款项和办理支出报销手续。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正常报账,(增加12月16日周五全天报账),自2016年12月19日起,校财务处将停止办理本年度的各项收支业务,2017年度报账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账务清理

     已在校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的教职工,含职工个人借款、实习实训费、仪器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教材购置费、工程维修费、基建工程等款项,请尽快到校财务处核对清理账务。具体清理工作按照校园网2016年11月9日“财务处关于清理各类借款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票据核销

     请校内相关部门务必在截止报账日前,将本年度应交而未交的各项收入及时上缴校财务处,并办理收费票据的核销手续。

     四、基建与维修工程决算

     请相关部门尽快对已完工的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办理竣工决算,以便及时办理完工项目的资产结转手续,如实反映本年度财务状况。

     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年终决算工作,及时清理各项业务,避免给工作造成不便。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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