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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集中办理(更换)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2015-08-21 16:14     (阅读次数:)


    各部门:

    为加强对进出、停放校内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根据《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校园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经校领导同意,现将《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范围

    1、学校公务车辆;2、教职工私家车;3、有业务协作关系的外单位(个人)车辆。  

    二、时间及要求 

    1、本次采取以部门为单位,内部预先审核后集中办理的方式。

    时间: 8月24日(星期一)---9月23日(星期三)

    地点:保卫处办公室 (北区办公楼113房间)。

    电话:3691013     联系人:宋老师

     2、工作要求: 

    (1)学校公务用车,由校办指定专人到保卫处办理长期通行证。 

    (2)教职工本人的车辆,持本人有效证件之一(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办理通行证。 

    (3)有业务协作关系的外单位车辆,须经协作单位出具证明,保卫处审核后,驾驶员持本人有效证件之一(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办理临时通行证。 

    三、其他

    1、本人自愿申请办理,保证提供信息真实,若有虚假,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该证件仅作为车辆出入校门凭证。此前已办理过《车辆通行证》或车载蓝牙不再有效,需重新申请办理。教职工初次申领(更换)免费,业务协作单位(个人)需缴纳成本费及缴纳保证金50元。

    3、从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起,所有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持有与本车号牌相符的通行证,无证件者驾驶员要自觉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登记检查。 

     

                                                   保卫处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业务单位(个人)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教职工(本人)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业务单位(个人)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部门车辆通行证车辆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部门车辆通行证车辆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教职工(本人)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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