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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04-16 09:47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6〕104号),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校2026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我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已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比例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

    二、评选时间

    4月16日-4月22日,学生申请、学院审核、院内公示;

    4月23日,推荐结果上报学工部;

    4月24日-4月30日,学校审核、全校公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遵规守纪诚信。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行端正, 恪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准则,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综合素质全面,引领作用明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发挥导向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认定:

    1.在校期间被确定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或获得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活动中成绩突出,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校期间,面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且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2%名额限制。

    四、材料上报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A4纸单面打印,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xx学院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公示(附件3,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上述材料请于4月23日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至A0812室,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以“学院+2026省优”命名发送至邮箱xscsjk@hait.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各方面的一贯表现,评选出广大师生普遍认可的优秀毕业生。

    2.各学院要通过评选工作,宣传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展示我校毕业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扩大先进典型的辐射范围和教育效应。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369112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xlsx已下载
    附件【3.xx学院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公示.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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