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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08-12 10:20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6年河南省“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候选人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河南省“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条件和标准

    1.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军人优良作风和本色;

    2. 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应急救援、网络正能量传播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 先进性和代表性强。在全国、全省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社会评价;

    4. 事迹真实、导向鲜明。事迹真实可靠,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和宣传基础,适合开展典型宣传;

    5. 对推荐为“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的荣誉审查,以退役后所获荣誉为主。

    (二)“最美拥军人物”推荐条件和标准

    1. 具有强烈的爱国拥军意识,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备战打仗,积极投身拥军支前实践,服务军人军队成效显著;

    2. 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和拥军优属责任,积极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法规政策,在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军人父母养老等方面担当有为;

    3. 积极参加社会化拥军活动,热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4. 积极参与和支持双拥文化建设,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双拥宣传教育、创作双拥文艺作品、深化双拥理论研究、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 在支持配合军队开展预备役人员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6. 在爱国拥军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

    本次我校“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指标分别为1人,上报教育厅并汇总评选后,全省教育系统分别推荐1人。

    三、不宜作为推荐对象的情形

    (一)已荣获全国、省级“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爱国拥军模范”以及“河南省爱国拥军先进个人”等荣誉的;

    (二)职业身份敏感,不宜公开宣传或其他不宜推荐的情形;

    (三)已担任或相当于县处级(含)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级)的,原则上不列为被推荐对象;

    (四)曾因违纪违法或犯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或司法机关处理的。

    四、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有意参选“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的人员,于8月13日上午9:00前将《2026年河南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2026年河南省“最美拥军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和3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hgyxsc@126.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万林宾 电话:3691127

                  党委武装部  

    2026年8月12日

    附件【2026年河南省“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推荐表.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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