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相关要求,推进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2026年河南省教育厅继续实施“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就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及人员选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应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现代产业发展,对接我省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以学科建设为核心,聚焦“双一流”建设、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双高”建设等重点任务,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创新型教学科研骨干,提升我省高校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项目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河南省教育厅合作实施的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专项,重点支持高校结合自身特色和发展规划,选派教学科研骨干人员赴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访学研修。项目执行期内,留学人员须完成明确的研修目标,回国后应在本单位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作用,推动学科发展与国际合作水平的提升。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顶层设计
项目应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以省级以上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托。应结合本校特色学科、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通过开展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学科带头人。
(二)发挥合作优势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和良好合作基础。学校须提交尚在有效期的具体合作协议,不得提交框架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如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应积极争取外方免除费用,并在申报项目时详细说明国内外经费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一并提交审核。
如开展合作的国外合作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相关专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可无需提供合作协议。
(三)规范人员管理
各单位需把项目选派人员纳入本单位师资和人才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并在申报书中列出执行期内的人员选派计划和具体说明。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与目标,并为其回国创造有利条件。
(四)控制申报规模
每个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不超过5个,全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各院部可单独申报,也鼓励采用“院院联合”模式联合申报;鼓励各单位与省内其他高校联合申报。
(五)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四、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申请人梳理外方合作资源并研究、设计项目,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7:30前将纸质版材料(须加盖院部公章)上报至对外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fao@hait.edu.cn,邮件标题示例:“部门或学院+姓名申请2026年留基委河南地方合作项目”。
五、项目执行与资助
项目获批后执行期暂定为3年。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河南省按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不允许向留学人员个人收取任何配套资金。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691987;地址:办公楼C807。
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6年3月18日